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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局直属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鹿城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根据《2010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温教直[2010]39号),结合实际,特制定2010年市局直属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免费、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学校取消与入学挂钩的收费,努力推进教育公平;坚持“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特色办学战略,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育人思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办法
(一)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
为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校多样化办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2010年继续组织特长生招生。
1.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三方面特长生。
2.特长生招生对象以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户籍学生和鹿城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为主,经录取后为公费生。
3.各校所招特长生实行常态分班。
4.学校要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并报市中招办审批,特长生招生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招生方案及录取名单要在校园网上公布。
(二)鹿城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招生
鹿城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招生以《2010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温教直[2010]39号)文件为准。
(三)非鹿城城区户籍在鹿城城区小学就读且父母有鹿城城区产权的小学毕业生招生
非鹿城城区户籍在鹿城城区小学就读且父母有鹿城城区产权的小学毕业生,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父母产权所在位置,由市教育局中招办按片区指定学校统一调配入学。
(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生招生
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分东、西两个片区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生。要求提供材料: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居(暂)住证,并已居住1年(含)以上;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居住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非起始年级学生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
(五)有关学校的招生
1.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绣山中学和温州第二外国语学校招生
三所学校招生对象以鹿城区、瓯海区和龙湾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为主,招生采用网上报名形式,不能兼报。
温州外国语学校和温州市绣山中学2010年招生采用电脑派位形式,当报名人数比例超过招生数2倍时,筛选至2倍再进行电脑派位。温州外国语学校通过审核材料加语言学习能力面试进行筛选,温州市绣山中学通过审核材料加面谈方式进行筛选。
温州第二外国语学校以课题形式开展初中四年制实验,今年同时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和五年级学生,分别编入三年制和四年制初中,采用材料审核加语言学习能力面试方式招生。
2.温州市艺术学校招生
温州市艺术学校招生由学校制定方案并经温州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要求招收有一定艺术兴趣或特长的全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3.温州第二中学和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招生
温州第二中学2010年秋季招收150名艺文特长生。
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2010年秋季招收160名中加特色班学生。
4.温州市实验小学、温州市籀园小学招生
温州市实验小学2010年重新划定辖区,在原上田村辖区的基础上,将温州市实验小学附近的上田住宅小区划入,具体招生对象为上田村村民子女和拥有上田住宅小区房产且为鹿城城区户籍居民子女。7月23日-24日到学校报名。
温州市籀园小学秋季开始招收鹿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市实验小学和市籀园小学2010年以课题形式开展小学五年制实验。
以上各校具体招生办法见学校招生简章,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绣山中学和温州市籀园小学按成本收费,其他学校学生一律接受免费教育(有住宿的学校收取住宿费)。
三、照顾规定
下列学生可享受照顾分配(公办初中、小学):
1.烈士、见义勇为者子女
2.市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
3.市引进高级人才、市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层次)子女
4.市委、市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
5.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子女
6.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象子女
另外,对温州教育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者子女可适当照顾入学。
四、招生组织
(一)组织机构
市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鹿城区属部分初中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中学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7月初,颁发《2010年市局直属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招生具体工作;7月5日-9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7月18日-20日,各校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报名;7月27日-28日,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绣山中学、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籀园小学招生报名;8月3日-4日,非鹿城城区户籍在鹿城城区小学就读且父母在鹿城城区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报名;8月份,鹿城城区户籍辖区生分配。
(三)招生纪律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中小学领导、教师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工作中遇有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报告,不能自作主张随意解释。学校不能擅自招收未经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批准的学生,否则不予建立学籍。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0一0年七月十六日 |